甲骨文中的標點符號

漢字書面語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書面語之一,數千年來漢字書面語傳承有序,從未間斷。 與之相伴隨的漢語標點符號也形成了一個完善的演變發展過程。 學界普遍認定先秦時期是漢語標點符號的萌芽期,現存最早的書面語言甲骨文中就已經普遍運用標點符號了。

清代光緒二十五年,山東福山人王懿榮發現並確認中藥“龍骨”上刻有文字。 至此,埋藏地下三千多年的“甲骨文”被發現。 甲骨文的內容大多是殷商統治階層占卜的文字記錄,又被稱為“甲骨卜辭”。 一條完整卜辭的構成包含了“前辭”“命辭”“占辭”“驗辭”四個部分。 前辭記錄占卜時間和占卜人的名字,起到敘述作用,所以又稱作敘辭或者述辭; 命辭記錄具體的占卜事項,求問天神的問題,又稱作貞辭; 占辭記錄占卜結果,巫師根據骨頭或者龜甲的裂痕分析天神給予的答案; 驗辭就是後續發生的事件是否和占卜結果相互驗證。

例如《甲骨文合集》14002片(臺灣“中研院”史語所藏)。

 


《甲骨文合集》14002片
編輯:高書妍

 

這段卜辭的前辭是:“甲申日這一天,占卜。” 命辭是:“婦好要生產了,肚子裏的孩子是不是男孩? ”占辭是:“商王親自占卜,結果顯示:‘如果在丁日生產,會生男孩; 在庚日生產,也會生男孩。’” 驗辭是:“三十一天之後的甲寅日,婦好生了,並沒有如商王所願,生的是個女孩。” 這一片卜辭同時包含了“前辭”“命辭”“占辭”“驗辭”四個部分,這就是一段非常完整的卜辭。 不過並不是所有的卜辭都像這片卜甲一樣如此完備,大多數的卜辭,可能就只有三個、兩個、甚至只有一個部分。

同一片甲骨中不同的卜辭之間,和同一段卜辭的前辭、命辭、占辭、驗辭之間,古人為了體現它們之間的語言層次,就利用了很多文字之外的表現形式去進行區分,最常用的形式就是各種各樣的線號和留空。